新疆11月起推行住宅先查验后交付保障业主收房权益
日期:2025-09-28

近日,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建厅印发通知,明确2025年11月1日起,全区新建商品住宅与保障性住宅须全面实施"先查验后交付"制度,有效期2年,从源头破解交付质量纠纷。

据悉,近年来,随着房地产市场快速发展,新建住宅项目工程质量问题、交房纠纷矛盾日益凸显。部分建设单位在房屋交付过程中存在质量把关不严、信息不透明等问题,导致购房业主在收房时发现房屋存在渗漏、裂缝等质量缺陷,引发群众投诉和交付矛盾。

为践行“以人民为中心”的发展理念,切实保障购房者合法权益,提高住宅工程交付质量,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,借鉴国内先进省市经验做法,决定在自治区新建住宅工程中强化落实“先查验后交付”制度。

制度要求建设单位完成分户验收后、交付前,组织业主查验套内实体质量、空间尺寸等关键环节,问题须在竣工验收前整改完毕,打破"缴费领钥匙后见房"旧惯例。

为解决业主"验房难",制度允许业主自愿委托验房师,住建厅正推动行业协会建验房师信息库规范服务。通知还附带查验流程图、告知书等4类配套文件,提供操作指引。

针对交付纠纷,各地住建部门将建立"日常巡查+专项督查"机制,把制度落实纳入质量考核,重点监管结构安全,降低渗漏、空鼓等常见问题发生率。

新疆住建厅表示,将通过政策宣讲提高公众知晓率,推动建设单位落实质量责任,让购房者全程掌握房屋质量,增强住房获得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