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疆启动医疗器械“春雨行动” 培育医工融合标志性产品
日期:2026-09-21

9月20日,记者从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,该局联合自治区卫生健康委、自治区科学技术厅、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印发《自治区开展医疗器械临床创新成果转化“春雨行动”实施方案》(以下简称《方案》),旨在挖掘临床创新创意,构建“临床创意源头供给—医工协同技术攻关—央地联动培育赋能”生态,畅通临床成果转化渠道,培育具有显著临床应用价值的医工融合标志性产品上市,保障人民群众健康。

  《方案》明确,通过“春雨行动”搭建医工协同、研审联动、部门协作的创新转化平台,全面提升医疗机构科研人员和医疗器械企业创新成果转化能力。常态化开展项目征集、对接服务与培育辅导,挖掘培育临床价值明确、技术水平领先、市场需求迫切的医疗器械项目,推动产品加快上市,形成可复制、可推广的医疗器械转化模式。

  按照《方案》要求,自治区药监局联合自治区卫生健康委面向全区医疗机构、医疗器械企业、科研院校开展政策宣贯和业务培训,针对注册申报、审评审批等内容开展专项培训,面向全区医疗机构常态化征集医疗器械临床创新成果转化项目。

  自治区药监局制定项目筛选方案,并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定期开展筛选,优先支持国家和自治区科技重大专项、临床价值突出、填补自治区医疗器械产业空白或带动产业集聚发展、具有自治区产业特色的项目。入选项目可优先推荐给自治区科技厅作为科技计划储备项目。自治区药监局对入选项目将实行动态管理,对没有正当理由停滞超6个月的项目进行再评估,不再具备转化条件的项目予以清退。

  为推动临床创新项目与产业资源精准匹配,四部门将通过多平台发布入选且无合作企业的项目,并组织乌鲁木齐、伊犁、喀什等医疗器械产业聚集区举办项目推介活动,邀请医疗器械研发及生产企业、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等参与对接,搭建项目展示和资源对接平台。

  自治区药监局将入选项目列为重点培育对象,常态化跟踪辅导,定期了解项目进展。

  《方案》明确,各相关单位要对照职责分工,密切协作配合。自治区药监局建立项目动态管理台账,全程跟进入选项目进展,常态化收集意见建议,及时调整优化服务举措,确保“春雨行动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。